發(fā)布 2024年 01月 01日
鄧永瑞,系蘭州海亮實驗學校原采購員,經查實其任職以來在日常采購工作中存在收受部分供應商賄賂款(金額較大)的行為,嚴重損害海亮教育的利益與聲譽。根據國家法律及集團有關制度規(guī)定,現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員處理如下:
鄧永瑞因涉嫌違法,已移送蘭州當地公安機關,責令蘭州海亮實驗學校立即解除與其勞動合同,追回侵占款項,并在海亮集團官網“失信與除名查詢系統(tǒng)”及海亮教育科技服務集團官網上進行不少于3年的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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